服務條款

區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感謝您使用「 e-Attestor 數位存證信函服務平台」(以下稱「本服務」),請詳閱以下服務條款內容以保障您的權益。當您使用本服務成為用戶,即代表您同意遵守經由本服務條款所規範之權利義務事項。如您依所在地區法律為未成年人,請務必由您的法定代理人詳閱本服務條款,一經註冊,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接受條款內容並同意您註冊使用。

所謂服務條款,除本頁所載之內容外,尚包含以本公司名義或經授權而由其他第三人以本公司名義所公告、刊載,透過網站頁面、瀏覽器擴充功能或其他書面通知所揭露,而涉及用戶權利義務、使用規範以及其他經營管理事項等網站政策與服務流程之規定。

基於保障公司經營與消費者權益之目的,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補充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除涉及重大事項將以公告或推播方式通知外,將不個別通知用戶,用戶應定期查閱本服務條款。如用戶於本條款修改、補充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用戶已閱讀、瞭解與同意接受本條款之修改、補充或變更。

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提供本服務給您,您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賠償。

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項目

一、本公司提供用戶以下服務項目:

  • 提供用戶於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進行電子郵件副本紀錄的服務。
  • 提供用戶檢視使用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之相關資訊(例如:用戶之存證紀錄、驗證紀錄、購買紀錄等)。
  • 提供用戶將所存證之電子郵件副本雜湊值上傳至區塊鏈。
  • 提供用戶於開啟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所寄發之電子郵件時,紀錄其開信紀錄及時間,協助辨認電子郵件是否可能為可疑郵件之的服務。
  • 提供用戶將其已存證之電子郵件解密並顯示其原文的服務。
  • 提供寄件人用戶傳送電子郵件副本收取通知信予收件人的服務。
  • 提供寄件人用戶確認其於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進行電子郵件副本紀錄之收件人是否已讀取本服務寄發之收件通知信的服務。
  • 提供用戶使用本服務相關衍生之平台所提供的服務。
  • 提供用戶使用區塊科技存證服務相關應用的途徑或方法(不包含eDetector及教育訓練課程)。

二、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僅協助存證電子郵件之雜湊值與驗證其上傳區塊鏈之時間,實際存證與驗證等其他於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中顯示之時間,因用戶時區之設置,而造成時差問題,或因網路狀況及其他因素限制,而產生之時間差異,並不在本服務可確認範圍之內。

三、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僅協助寄件人用戶傳送電子郵件副本收取通知信予寄件人填寫之收件人電子郵件地址,因實際註冊、變更、逾期、其他設置或電子郵件帳戶狀態,而產生之收件人身份之關聯差異或收件人本人對於該通知信件之讀取狀態差異,並不在本服務可確認範圍之內。

第二條 用戶守則

用戶應遵守下列規定:

  • 用戶應確保使用本服務時提供之個人資料真實性與完整性,並應依本公司之請求適時更新。
  • 用戶應定期檢閱本公司有關服務流程與政策內容之更新公告,並應定期連線、使用服務項目。
  • 用戶於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所寄送之一切通知,應儘速查閱。如遇用戶非本人使用或經他人竄改資料等資訊安全之異常通知,應配合本公司協助處理。
  • 用戶於本服務及相關衍生之平台所獲取的資訊,僅限個人使用,用戶不得以任何有償、無償等方式,將相關資訊提供於第三人使用。
  • 用戶應維護服務項目之正常運作,不得以機器人帳戶或其他技術方法透過其他不正方法竊取、變更、刪除服務項目之程式碼。
  • 用戶亦不得以利益交換、威脅恐嚇或其他相類似之不正方式,影響其他用戶之使用。
  • 用戶不得在未經該他人同意之情況下,藉由服務項目設計存在之漏洞,或以越過、破壞安全維護機制等其他技術方法,變更、刪除或蒐集他人之個人資料。
  • 用戶應依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服務條款之規範,並應遵守用戶端當地法令,不得有損及本公司、其他用戶或第三人權益之行為。
  • 用戶上傳、驗證之資料如含有他人個人資料、營業秘密、機密資訊或其他類似非公開而有保密性質之資料者,應擔保得合法上傳、驗證、使用該資料,本公司無審查義務。若有違法或任何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應由用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條 責任範圍與排除

一、用戶知悉並同意,因下述因素所導致無法正常使用本服務所造成之損失不在本公司賠償範圍:

  • 應用端作業系統之更新或異常。
  • 系統或伺服器進行更新或調整。
  • 用戶端應用版本未更新至最新。
  • 用戶端作業系統、瀏覽器或相關連動之應用版本不相符或運行不正常以及網路未正常連線。
  •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更換、升級、保養或施工時。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

二、本公司對於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或使用本服務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之財產或非財產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公司對使用本服務之用途或所產生的結果,不負任何保證責任,亦不保證與本服務相關之軟體無缺失或會予以修正。

四、本公司無須對發生於本服務或透過本服務所涉及之任何恐嚇、誹謗、淫穢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對用戶或任何人負責。

五、本公司對於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所蒐證與保存之數位證據,本公司善盡資訊安全保護之責,但因資訊安全保護並無法全面且完全的防禦,本公司對於使用本服務時所涉及之資訊安全危害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之財產或非財產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

第四條 效力與終止

一、用戶使用本服務之行為若有任何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危害本服務網站或相關衍生平台或第三者權益之虞時,本公司有權不經告知立即暫停或終止用戶資格。

二、用戶資格之暫停或終止,不影響暫停或終止日前已生之權利義務,亦不影響任一方得向他方主張的法律上權利。

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與保護

一、用戶使用本服務後,視為已授權本公司得不限時、地,於本服務必要範圍內重製用戶於使用服務項目之過程所提供或上傳驗證之各式內容。

二、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及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行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如欲引用或轉載前述之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應對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第六條 隱私權政策

關於本公司保護用戶隱私及個人資料安全之事宜,請詳閱「隱私權政策」。本公司隱私權政策亦構成本服務條款之一部份。

第七條 服務條款之爭議與疑義處理

一、對於本服務條款所載規範事項存有疑義時,用戶應以書面來函或其他經本公司指定之方式提出,本公司對於未依約定要式提出之問題,有權拒絕回覆。

二、本服務條款依中華民國法令補充與解釋之。就本公司與用戶間因本服務所生權利義務爭議,用戶同意應先與本公司進行協商。若協商未果而有涉訟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